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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鲁特大爆炸敲响东南亚港口安全警钟

2020-08-14 09:37:44 上海市商务委
摘要:尽管导致大爆炸的最初火灾发生的原因仍不明确,但剧烈的爆炸似乎是由存放在附近仓库长达7年的约2750吨硝酸铵引发。发生在贝鲁特港口的这一惨剧,应当给诸东南亚国家及时敲响警钟;东南亚国家的港口还须重新重视危废物品,尤其是危险物品的管理与处置,而这比管理硝酸铵要复杂得多。

2020年8月4日摧毁贝鲁特港口的大爆炸,给东南亚国家的港口及时敲响了警钟,因为它们同样面临着导致贝鲁特大爆炸的类似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地处理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比如导致这次灾难的硝酸铵),是东南亚地区长期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而由于危险物品经常被遗弃在东南亚港口,且多来源于不受管控的非法运输途径,使得解决这一问题变得更加困难。此外,东南亚各国目前在应对这一问题上所做的努力均有待提高。

截至2020年8月13日,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8月4日发生的爆炸事件,已造成至少220人死亡、7000多人受伤,另有至少110人失踪。爆炸造成的后果不仅仅是人员伤亡,它还造成约150亿美元的财产损失、30万人无家可归,并使黎巴嫩的这一主要港口陷入瘫痪,进一步加剧了该国目前的经济危机。

尽管导致大爆炸的最初火灾发生的原因仍不明确,但剧烈的爆炸似乎是由存放在附近仓库长达7年的约2750吨硝酸铵引发。发生在贝鲁特港口的这一惨剧,应当给诸东南亚国家及时敲响警钟;东南亚国家的港口还须重新重视危废物品,尤其是危险物品的管理与处置,而这比管理硝酸铵要复杂得多。

废物贸易

东南亚国家的港口每天都要处理各种危险物品;工业化学品,比如硝酸铵,一直受到严格的监管且通常控制得很好。然而,许多危险物品却可以通过全球性的“非法废物贸易”途径被运送到亚洲。由于非法和有毒废物的运输通常是秘密进行的,因此它们比贝鲁特港口的硝酸铵更难监管和控制。从塑料到有毒金属,从生活垃圾到电子垃圾,每年都会报道数十起废弃危险物品在东南亚国家港口被查获的案例。但由于印尼、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等国的港口集装箱内,已堆放有大量的垃圾和废品,而要从中找出那些潜在的危险物品,或许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

2020年6月3日,马来西亚柔佛州(Johor)当局在该州的新山县(Johor Bahru)丹戎帕拉帕斯港(Port of Tanjung Pelepas)发现了110个被遗弃的存有危险重金属的集装箱。截至目前,这批总重为1864吨的含有锌、镉和铅等重金属的电弧炉粉尘废物仍滞留在该港口;马来西亚当局正试图安排将这批废物运回其来源国罗马尼亚,并将寻求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协助以展开进一步调查。由于中国政府已对塑料物品进口实施禁令并加强海关检查力度,非法的塑料废物越来越多地被运往诸东南亚国家,比如马来西亚和印尼的港口。

“非法废物贸易”是一个全球性问题,而其源头往往是西方国家;由于亚洲国家是大部分海上贸易运输的起点,航运公司通常先将大量的空集装箱运往亚洲,并愿意同时接收低单价、高数量的运输订单,这使得亚洲港口成为了“非法废物贸易”的主要目的地。此外,在非法的危废物品运输中,伪造的文件、经纪人、货轮悬挂国旗的使用和空壳公司的掩护,都将使追踪危废物品的来源变得几乎不可能。这种情况下,将其运回原籍国则需要政府的外交努力,而这往往超出了港口和海事部门的权限。

潜在隐患

尽管前述的许多危废物品并不会构成像贝鲁特港口爆炸那种程度的威胁,但它们能够产生许多其他的隐患。如果长期被弃置且无人维护,装有废物的容器将可能泄漏,并污染地面和地表水,威胁公众健康。尽管许多东南亚港口,包括前述的马来西亚“丹戎帕拉帕斯港”,离人口聚居区还有一段安全距离,但一些较大的东南亚港口则直接与大量居民区毗邻,比如印尼最大港口“丹戎不碌港”(Port of Tanjung Priok)、菲律宾的“马尼拉港”(Port of Manila)等。

而在对废物进行离港处理时,也可能产生一些严重的问题。比如在越南和泰国,工人在未配置个人安全防护设备的情况下,拆解电子垃圾以获取其中有价值的材料。但这对于工人来说是相对危险的,剩余的部件也往往以不环保的方式被丢弃。

此外,塑料废物也经常未被妥善处理并倾倒在错误地点。印尼目前持续的“塑料危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每年约有27万到59万吨的塑料废物,被倾倒在印尼的河流和沿海水域,这不仅破坏了生态系统,还影响了沿海居民的营生。

能力建设

若要制止前述的“非法废物贸易”,各国的港口是第一道防线;港口当局须具备充分的资源和能力对抵港的危险物品进行拦截、管理和遣返。危险物品带来的难题具有特殊性,是因为针对它们的检测和处理需要高度专业化的技能和培训;而海关和警察尤其缺乏这类专业知识。由于每天通过港口运输的集装箱数量巨大,使得发现危险物品成为一项极其困难的任务。

而在其他情况下,危险物品的管控和查验应当委托给环保管理部门;但现实中这些机构通常缺乏资源或权限,使其无法与其他拥有较多资源的同行机构进行有效地合作。比如在这次的贝鲁特大爆炸发生之前,港口当局始终无法获得处置危险物品所需的许可证,从而无法与相关的环保管理部门合作,对硝酸铵进行及时安全地处置。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能力建设”是加强这一问题执法力度的关键。正如中国在2013年的“绿篱专项行动”和2018年的“蓝天行动”中所展示的那样,高度关注废弃物处理问题、加强各机构间协调、深化国际性合作,将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并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然而,各东南亚港口尚未充分进行类似的能力建设;而要实现这一点,东南亚国家政府须进一步加强重视程度。东南亚港口不但脆弱,而且面临着导致贝鲁特大爆炸的类似问题和隐患;尽管不太可能发生接近贝鲁特大爆炸严重程度的灾难,但应对风险和进行日常的危险物品管理始终是杜绝此类事故发生的关键。

【资料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外安保信息技术(北京安库)经贸摩擦预警中心、中国国际商会ICC-iCover全球安全研究信息数据库、安库风险信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