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努尔苏丹1月1日电,据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发布消息,自2021年1月1日起,哈将对小额信贷业务实行核准制。
根据哈萨克斯坦总统指示,哈萨克斯坦金融监管机构自2020年3月起加强对小额信贷主体的监管,为其设定严格的分类管理要求,包括加强对典当行及信用合作社管理人员资质审查、加快结算登记程序、提高最低资本金标准、严格典当行业务规范、确保营业场所安全和技术保障等。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小额信贷业务实行核准制,将小额信贷主体纳入金融机构监管,建立统一的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基础,维护消费者权益。这意味着,对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银行和机构,将执行统一的贷款发放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