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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新《土地法典》对吸引外资有何影响?

2021-04-08 08:35:57 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摘要:哈萨克斯坦农业部部长称,可按照工业用地或经济特区土地管理办法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建设用地。

哈通社努尔苏丹4月7日电,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全体会议当天一读通过《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土地关系问题若干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法案》。

哈农业部部长奥玛洛夫就法案向议会下院作说明时表示,土地问题始终是具有重要社会民生意义的领域之一。为使农用土地进入流通领域和促进企业经营活动,2014年12月19日,哈通过《关于对根本改善哈萨克斯坦企业经营条件若干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法案》,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允许向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外国公司、外资参股的哈萨克斯坦公司出租农用土地。此后,哈对《土地法典》作出修订,允许向哈本国公民和法人提供具有完全私人产权的农用土地,并按照与外国公民同等条件向“回归移民”出租农用土地。为强化国家主权和确保居民粮食安全,同时考虑到哈本国公民的意愿,2016年5月6日,哈总统签署命令,决定暂时冻结向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外国公司、外资参股的哈萨克斯坦公司出租农用土地,以及向哈公民和法人出售农用土地,冻结令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2021年2月25日,哈总统托卡耶夫在第五届社会信任国家理事会会议上宣布,土地问题对于人民至关重要,要求立法禁止向外国人和外国法人出售出租农用土地。

奥强调,通过行使总统立法倡议权,总统指示得到果断迅速落实。3月15日,制定完成的相关法案提交议会下院审议。法案将全面禁止向外国人和外国公司、外资参股的哈萨克斯坦公司,以及无国籍人士、外国参与的科研机构、回归移民以任何形式提供农用土地。法案还规定,此前已向外国人和外资参股哈公司出租的农用土地可在租赁期限内继续使用,但不得延期。哈回归移民可获得相应地块,从事个人附属农业、园艺和建设家庭别墅,只有在其获得哈萨克斯坦公民身份后才能租用农用土地。法案需要对《土地法典》和包括《移民法》在内的三部法律进行修订。

奥表示,据统计,截至目前,7家在哈外资企业租用7.44万公顷农用土地;2家外国法人租用1.85万公顷农用土地。上述土地均为冻结令实施之前租用,2022-2025年租期将满,之后将全部收归国有。

议会下院全体议员一致支持对《土地法典》进行修订,称全面禁止向外国人租售农业用地为“历史性”决定。

另据资本网4月7日报道,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议长尼格马图林在当天的全体会议上提出,农业部必须建立新的引资机制,以解决禁止向外国人租售农业用地后如何吸引外资进入农业领域的“大问题”。

对此,哈萨克斯坦农业部部长奥玛洛夫回应称,哈农工综合体外国投资者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加工领域,主要关注点是在哈境内建设农产品加工厂。因此,可按照工业用地或经济特区土地管理办法为其提供建设用地。

奥玛洛夫表示,为做好农工综合体引资工作,将组织外资加工企业与哈本国农产品生产商开展产业协作。哈生产商负责保障农产品原料供应,加工企业则为农产品生产商提供融资(即订单农业)。例如,阿拉木图州有一家伊朗投资的肉类加工企业,工厂负责为哈肉类生产商提供融资、肉畜和兽药,哈生产商则负责向工厂供应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