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传电讯社莫斯科4月23日电,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主席助理马尔金娜当天出席媒体吹风会时表示,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已决定将新冠肺炎防疫物资零关税进口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在此期限内,部分药品和消毒剂生产原料、医用制剂、呼吸机、护目镜、手套、医疗设备、担架等商品可继续零关税进口至欧亚经济联盟。
此前,欧亚经济联盟防疫物资零关税进口政策已于3月31日到期,白俄罗斯提议延长防疫物资零关税进口期限。
2020年3月,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决定对部分防疫物资进口免征关税,并于同年10月将免税进口期限由9月底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决议,具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职能部门出具的进口商品用途证明的疫苗、药品和防护物资生产原料,以及各类新冠肺炎预防和治疗设备,均可享受零关税进口政策。2020年秋季,由于核酸检测试剂盒、消毒剂等商品产量充足,欧亚经济联盟将上述商品从零关税进口清单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