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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财政部建议提高困难地区的贷款额度

2022-07-15 16:24:29 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
摘要:越南财政部拟向政府总理提出将经济社会困难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和企业的贷款额度提高至现有标准的3倍。

越南《投资报》7月15日报道,越南财政部拟向政府总理提出将经济社会困难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和企业的贷款额度提高至现有标准的3倍。

具体是,困难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可以月息0.75%向越南发展银行(VDB)获得无担保贷款不超过1亿越盾(现有标准为3000万越盾)。个别情况下,VDB可向家庭发放贷款2亿越盾,但参与项目的自有资金(包括物资折价、土地使用权、劳动力和现金)不低于项目或生产经营方案投资总需求的20%。

困难地区无会计核算的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无担保条件下从VDB贷款不超过1亿越盾,有会计核算的企业可贷款2亿越盾(现有标准分别为3000万越盾和1亿越盾),月息为0.75%。企业还可从VDB贷款10亿越盾(现有标准为5亿越盾),但需提供资产担保,同时参与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贷款总需求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