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网站9月21日报道,根据埃及银行间流传的一份文件,埃及中央银行 (CBE) 放宽了对进口外汇的使用限制,以缓解港口货物积压问题。主要变化包括:(1)可以开立信用证来支付滞留在港口的货物。进口商可使用 9 月 19 日前在埃境内银行账户中持有的外汇支付进口费用。这将允许进口商开立信用证 (L/Cs)(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跟单托收),向海外供应商付款并释放滞留在海关的货物。(2)在埃及设有子公司的母公司可以使用外汇余额。母公司可以使用 9 月 19 日前持有的外汇存款来支付子公司的进口费用,反之亦然。(3)对出口至邻国的特殊政策。在满足一定要求条件下,进口商可使用出口到邻国的外汇收入来支付进口费用。文件列出了利比亚、叙利亚、苏丹、伊拉克、也门和巴勒斯坦等国。(4)可以转入外汇来支付进口费用。进口商可以使用来自海外合作伙伴的外币转账来支付进口费用,外币转账包括汇款、股息或增资收益等。子公司可使用母公司贷款,条件是贷款期限不少于 12 个月,并且在两家公司财务报表中均要记录。
上述举措旨在消除埃及央行此前要求进口商使用信用证支付货物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包括企业无法获得外汇存款、港口货物堆积、国内工业品和消费品短缺等。目前,市场对这一政策转变的反应较为积极。埃及商会联合会 (FEDCOC) 秘书长Alaa Ezz表示,制造商可以获得原材料和零部件来增加产量,通胀压力将开始减弱。部分企业表示,希望中央银行提供有关进口商如何购买外汇的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