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重点人才政策”专场近日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和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南省支持人才发展“授权松绑”清单(2024)》《海南省省本级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池使用办法(试行)》3项人才政策的有关情况。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官业军介绍说,近年来,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不断深入,现行人才政策已不能完全满足形势发展需要。海南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关心、关切,对全省人才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在与国内多个省区市人才政策对比的基础上,会同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做了深入研究,在充分考虑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力求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1+N”人才政策体系。
据介绍,这次发布的3项政策,既有“1+N”体系中的“1”政策,也包含2个“N”系列配套文件。“1”政策即《海南自由贸易港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支持、使用激励、服务保障以及国际人才管理6个方面,对现行政策做了全方位的优化完善、提档升级;2个“N”系列文件,是对“1”政策的补充和配套。其中,为扩大用人单位和人才自主权,健全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制定《海南省支持人才发展“授权松绑”清单(2024)》;为了支持省属事业单位引才聚才,发挥编制资源的基础保障作用,制定《海南省省本级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池使用办法(试行)》。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规划处(产业人才工作处)处长李海璇提到,为进一步推进“陆海空”三大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加快科技人才领域制度集成创新,当地认真总结近年来“放管服”改革的成功经验,聚焦解决科技人才“双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以现行文件为基础,深挖政策潜力,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举措,并写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南省支持人才发展“授权松绑”清单(2024)》两份综合性文件。
比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围绕青年人才培养,提出“40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担任省重点研发、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合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急科技攻关等项目负责人和骨干比例不低于50%”“公益性高校、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围绕科技人才使用,提出“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他人实施或作价投资的,可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80%的比例用于人员奖励”,围绕科技人才的使用,提出“省重点研发专项实施‘揭榜挂帅’和‘赛马’制度,对揭榜单位不作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不作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等;在《海南省支持人才发展“授权松绑”清单(2024)》中,聚焦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提出“扩大‘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适用范围,允许‘陆海空’高能级科研机构先行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聚焦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提出“授予具备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等职称评审自主权”。
下一步,海南将围绕用足用好这些政策举措,对照修订科技领域的相关文件,指导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主体制定落实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下放的事权能够“接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