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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可持续披露渐成风尚

2024-06-19 10:52:24 中国贸易报
摘要:财政部近日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文中详细规范了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目标、原则、信息质量要求、披露要素等。

财政部近日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文中详细规范了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目标、原则、信息质量要求、披露要素等。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文件标志着我国建设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迈出关键一步,对引导企业更好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共性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按规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企业。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组织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企业开展了一定的披露实践,但从总体上看做法各异、标准不统一、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不利于鉴证、评级和监管等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设全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势在必行。

“尽管如此,前期在三大证券交易所的实践也为这一全国标准的推出作了很多有益探索。”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说道,全国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是一个宏大目标,必然要分步实施。按照财政部的总体目标,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因此,对企业的要求也将是循序渐进的,总体路线是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该业内人士称。

根据财政部配套发出的起草说明,《基本准则》的编制主要坚持“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总体思路。记者进一步获悉,这里的“积极借鉴”,主要是指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一般披露要求(IFRS S1)为基础,并与IFRS S1在信息质量特征、披露要素和相关披露等要求上总体保持衔接。但《基本准则》在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披露目标、重要性标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

在全球范围内,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社会责任等要求,各国政府、投资者以及社会各界对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展现出了强烈的需求。对此,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北京办公室能力建设专家程红粤认为,全球很多司法管辖区已经发布所在地区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或是正在征询意见,对于企业来说,这意味着不仅是要披露其财务数据,还必须披露如气候变化、治理方面等可持续议题相关表现,这无疑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

随着绿色金融、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理念与市场结合日益紧密,一些企业早已践行了良好的ESG治理架构和管理机制,特别是与可持续披露相关的券商机构。比如,兴业证券设立了一级部门“绿色金融部”,负责组织推动集团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并成立碳中和投资银行行业部,在多个子公司、总部业务单位设立了从事绿色金融业务的专业团队,助力绿色金融及ESG发展战略在各业务条线全面落实。招商证券也成立可持续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整体ESG策略制定、识别和评估ESG风险、审核ESG管理制度、ESG计划和目标等。

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服务者,券商机构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其中的“绿色金融”方面,券商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例如,加大绿色环保领域投融资支持力度,2023年全行业承销(管理)绿色公司债券(或ABS)174只,助力绿色产业融资1828.53亿元,这也是券商开展ESG相关投资最为常见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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