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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简化矿区可再生能源开发流程

2025-08-15 16:01:19 驻爱沙尼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摘要:根据该法案,在已获得油页岩和泥炭采矿许可证的区域建设风能和太阳能园区,流程将得到简化和加快,矿区恢复可与园区建设同时进行;对于面积不超过15公顷的油页岩矿区和面积不超过150公顷的泥炭生产区,将不再要求起草恢复方案,并可根据恢复情况开展建设,以减轻企业负担。

据《波罗的海通讯社》8月14日消息,爱沙尼亚政府近日批准一项法案,促进在矿区建设风能和太阳能园区。根据该法案,在已获得油页岩和泥炭采矿许可证的区域建设风能和太阳能园区,流程将得到简化和加快,矿区恢复可与园区建设同时进行;对于面积不超过15公顷的油页岩矿区和面积不超过150公顷的泥炭生产区,将不再要求起草恢复方案,并可根据恢复情况开展建设,以减轻企业负担。

爱沙尼亚通过这项法律,落实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中关于湿地多样化利用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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