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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现行税收介绍

2025-09-12 11:13:11 驻塞浦路斯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摘要:塞浦路斯现行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国防税(特殊征收)以及社会保险税。

塞浦路斯现行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国防税(特殊征收)以及社会保险税。其税收制度以低税率、高透明和宽松监管为特点,兼顾投资吸引力与财政稳定。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12.5%,在欧盟成员国中处于较低水平。为推动科技研发和高附加值产业发展,自2022年起,塞政府推出研发费用超级抵扣政策,企业发生的合规研发支出可在税前额外抵扣20%(即120%扣除额),初期有效期设为三年,并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延长期限评估,拟纳入“知识密集型企业激励机制”长期保留工具包。此外,塞浦路斯长期实施知识产权税收优惠制度(IP Box Regime),经欧盟核准合规的知识产权收入(如专利、版权软件)可享有效税率约为2.5%–5%的优惠,前提是符合“实质活动”原则。

2025年初,塞浦路斯财政部正在就新一轮税制改革方案展开磋商,拟对企业所得税结构、绿色税收机制、跨国数字经济征税规则及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优化进行系统调整。塞税制改革的核心压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经合组织(OECD)全球税收规则改革,尤其是“全球最低税率”规则(Pillar Two)的正式生效;二是欧盟内部对低税率成员国的协调施压与财政一体化趋势,特别是在数字经济与跨国企业利润再分配方面。作为应对,塞政府已提出初步方案,计划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当前的12.5%上调至15%,以符合全球最低税标准,同时保留研发支出抵扣、知识产权优惠税制等关键激励工具,以维持对高附加值外资的吸引力。

此次税改预计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2025年为政策过渡与企业适应期。目前塞财政部正在就具体配套措施(如中小企业豁免门槛、最低有效税负测算口径等)开展立法准备,并与欧盟委员会及OECD框架下的包容性论坛(Inclusive Framework)保持政策对接。

【个人所得税】适用累进税率机制,最高边际税率为35%,起征点为19,500欧元。2025年起,该起征点暂未调整,但政府拟研究对低收入群体进行税负结构性优化。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塞浦路斯居住超过183天,自动认定为税收居民;自2017年起引入的“60天规则“则允许部分未在他国取得税务居民身份的高净值人士,若在塞居住满60天、具有经济联系并在当地拥有居住地,也可视为税收居民。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来自全球范围的雇佣收入、自由职业收入、股息、利息、租金及资本收益。部分收入(如来自国外的股息与利息)可能不征个人所得税,但须缴纳国防税(Special Defence Contribution),税率根据具体收入类型为17%(股息)和30%(利息),非税务居民通常可免除此项征税。

为进一步吸引外资企业在塞浦路斯设立区域总部,并引进高素质国际人才,塞政府自2022年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该政策,凡首次在塞浦路斯受雇且年薪不低于55,000欧元的外籍税务居民,可享受其50%的个人所得免税优惠,最长适用年限为17年,明显优于此前10万欧元起征、减税期10年的旧政策。该税收激励措施对欧盟和非欧盟雇员均适用,成为塞政府“总部经济战略”的关键配套。

此外,配合税收政策的实施,塞浦路斯内政部同步优化外籍雇员家庭团聚政策,简化配偶和子女的居留申请流程。尽管外籍雇员配偶不自动获得永久居留权,但在主申请人持有有效就业或居留许可的前提下,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家庭团聚签证,获得在塞合法居留和就业的资格。目前,该政策已成为吸引技术人才、金融服务与创新企业迁入的重要支撑之一。

【增值税】在塞浦路斯,企业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以及进口货物时需缴纳增值税(VAT),该税种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并与欧盟增值税体系保持一致。当前标准税率为19%,低税率为9%和5%。适用零税率的情形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船舶与飞行器的销售租赁维修、货物进出口及相关中介服务等;5%税率适用于药品、图书、部分食品、报纸、天然气、博物馆门票及音乐会门票等;9%税率适用于餐饮服务、酒店住宿及岛内乘客运输。凡未被明确列入低税率或免税范围的交易均按19%的标准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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