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政府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税收制度,旨在简化税制结构、提升税收公平性,并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新税制覆盖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及新增税收机制,同时优化国际税收合作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调整
根据新税制,毛里求斯个人所得税实行简化的累进税率结构:年收入不超过50万毛里求斯卢比(MUR)的免税,年收入50万至100万MUR的税率为10%,年收入超过100万MUR的税率为20%。此外,对于年净收入超过1,200万MUR的高收入群体(含股息收入),需缴纳“公平份额贡献”(Fair Share Contribution),税率为15%,适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二、企业所得税与附加税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维持在15%。年应税收入超过2,400万MUR的企业需缴纳“公平份额贡献”:标准企业为5%,享受3%优惠税率企业为2%,银行则为5%,涵盖与非居民及全球业务公司的交易收入。同时,银行对其国内业务收入还需缴纳额外2.5%附加税。
三、新增税收机制
为进一步确保税收公平性,毛里求斯引入了两项新机制。国内最低补充税(DMTT)适用于大型跨国企业的毛里求斯母公司或子公司,确保最低有效税率为15%;替代最低税(AMT)针对特定行业企业,确保最低税负水平,强化税制公平性。
四、个人税收减免与福利
新税制对年轻人及特殊群体提供更多减免政策。18至28岁且年收入不超过100万MUR的个人可享全额免税;抚养残疾子女的家庭可全额扣除相关支出,无论是否领取国家养老金或社会福利。同时,取消了对家庭雇员工资、慈善捐款、动物收养及天使投资者津贴的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