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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劳动关系情况

2017-11-16 19:53:02 驻拉脱维亚经商参处

一、劳动就业与劳动力市场

2016年,在拉脱维亚15岁至74岁拉人口中,就业人数89.33万人,占这部分人口比例61.6%,较2015年提高0.8个百分点,但就业人口下降2800人。

2016年,拉脱维亚15岁至24岁青年就业率32.8%,较2015年下降1.7个百分点,青年就业人口达6.22万人。

2016年,拉脱维亚主要工作岗位就业人口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长为38.4小时,较2015年增加0.1小时。

2017年8月,拉脱维亚登记失业率6.9%,8月末失业人口为65554人。

二、工资收入、社会保障、休息休假等情况

拉脱维亚法律规定,2017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资上调至380欧元,较2016年增长10欧元。

2017年第二季度,拉脱维亚税前平均月工资为927欧元,同比增长8.7%,税后平均月工资为676欧元,同比增长7.8%。

拉脱维亚法律规定,雇主和任何受雇拥的超过15周岁的雇员需共同支付社保贡献。社保贡献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残疾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险。由雇主和雇员缴纳的比例分别为23.59%和10.5%,雇主每月履行代扣代缴义务。需要缴纳社保的收入上限为每年48,600欧元。2016年1月1日起,超过该上限的部分需要缴纳团结税,由雇主和雇员分摊的比例以及缴纳方式与社保相同。

受雇于非税收居民雇主的永久税收居民个人,欧共体或瑞士雇主的拉脱维亚雇员需缴纳收入的34.09%作为社保贡献。受雇于非税收居民雇主的临时税收居民个人需缴纳收入的31.47%作为社保贡献。

通过商业活动每月所得超过370欧元或每年超过4440欧元的自雇个人需要缴纳社保贡献。自雇人员可以自行设立用于计算社保贡献的收入,但该标准不得低于每月370欧元。2016年自雇人员的社保贡献比例为30.58%。自雇人员的社保贡献需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缴清。

拉脱维亚法律规定:

1)工作时长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在一般情况下,在不超过四个月的报告期内每7天不得超过8小时。

3)如果连续超过6天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有国家劳动监察局发放的许可证才能继续加班(非重复类似工作除外)。禁止雇佣18岁以下的员工加班。孕妇、生产后一年内的妇女及仍在哺乳期内且子女未满2岁的妇女在其出具明确的书面同意后允许加班。

4)每一个员工都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带薪年假不得少于四周,不包括公共假日。带薪年假可以分开使用。未满18岁员工,应给予1个月的带薪年假。应当给予下列员工补充带薪年假:有3名及以上未满16岁子女或一名未满18岁的残疾子女需要赡养的员工—3天补充带薪年假;从事具有特殊风险工作的员工—至少3天补充带薪年假;需要赡养3名以下未满14岁子女的员工—至少1天补充带薪年假。

5)产假的长度不少于112天,不超过140天(允许陪产假)。

6)关于解雇通知期限,由雇主通知只适用于以下法律所列明的情况:实时生效(如:违法行为);提前10天通知(如:违约,劳动保护规定);提前30天通知(如:能力不足,裁员)。由雇员通知:提前一个月通知。

7)在一般情况下,2016年男性和女性雇员的退休年龄均为62岁零9个月(自2025年起退休年龄每年增加3个月,直至65岁)。工作条件有害身体或非常艰苦的情况下,2016年男性和女性雇员的退休年龄均为60岁零9个月(自2025年起退休年龄每年增加3个月,直至63岁)。在受政治压迫的情况下,雇员的退休年龄为57岁零9个月(自2025年起退休年龄每年增加3个月,直至60岁)。

三、劳动法律

拉脱维亚劳动援助机构为国家劳动监察局(State Labour Inspectorate,简称 SLI),受拉脱维亚福利部监管,负责监察劳动法律、职业安全及健康法律执行情况,促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适当的劳动法律关系、减少职业病及工作中意外伤害。拉脱维亚里加斯特拉金什大学设有职业安全与环境健康研究所(IOSEH)。

拉脱维亚劳动法律主要有:《劳动保护法》及其修正案、《职业安全法》、《辐射安全和核安全法》、《化学物质和化学品法》、《危险设备技术监测法》、《强制性体检和培训提供急救条例》、《工作环境内部监督程序条例》。

拉脱维亚内阁涉及劳动的行政条例主要有:《关于机器安全性的内阁条例》、《关于个人防护设备的内阁条例》《关于工作场所工人安全和健康保护最低要求的内阁条例》、《关于工业事故风险评估程序和减少风险活动的内阁条例》《关于重载荷时职业安全要求的内阁条例》、《关于在工作环境中保护工作人员免受噪音风险的工作保护要求的内阁条例》《关于职工健康风险管理及员工强制体检的内阁条例》等。

拉脱维亚《劳动保护法》的核心内容是确定雇主和雇员的法律地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关系等。该法还规定,与外国员工的关系不仅受到拉脱维亚法律的约束,而且受到拉脱维亚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双边协议的约束。

根据拉脱维亚《劳动保护法》规定,刊登岗位需求广告时,除对该岗位有特殊要求外,不得有年龄和性别歧视。面试时,不得询问有关家庭地位、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问题。法人在招聘广告上必须标注公司注册号,以使潜在应聘者可获得公司详细信息。除非工作需要外语知识,否则招聘广告不得包含外语要求。招聘合同应以拉脱维亚语签署,对于不懂拉语的外国潜在雇员,雇主有义务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为减少非法雇工和防止倒签聘用合同日期,雇主有义务保留雇工合同,并向政府部门出示。允许雇主在雇员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时禁止其工作,在医生签署文件证明雇员健康状况糟糕的情况下,雇主有义务向雇员支付其在不被允许工作时间段的工资。修正案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限为3年至5年。雇主在解雇雇员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解雇。家有1至2个14岁以下子女的雇员每年至少增加一天带薪休假。雇员可在献血后一年内任何时间享受献血假,带薪献血假每年不超过5天。修正案还保障了雇员短期缺勤的权利,在通知雇主后,家有18岁以下子女的雇员可短暂离开工作岗位。

四、国际劳工标准批约情况

拉脱维亚于1991年加入国际劳工组织(ILO),已批准52份该组织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和1份议定书,其中42项已经生效。52份包含全部8项“基本公约”,全部4项“优先治理公约”,及177项中的40项“技术公约”。

拉脱维亚福利部在该组织内是拉政府代表,拉脱维亚雇主联合会(LDDK)和拉脱维亚自由工会联合会(LBAS)联合提名其在国际劳工组织的代表。

五、外籍劳工情况

拉脱维亚的外籍劳务市场规模较小,虽然对外籍劳务的就业岗位没有具体限制,但政府严格控制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外籍劳务人员输入,对欧盟以外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劳务人员的进入持谨慎态度。

拉脱维亚《移民法》规定,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除外交、公务和专业签证外,半年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如停留90天以上,必须办理临时居民许可和工作许可,其有效期与签证时间一致。

外国人在拉脱维亚就业需有合法的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并按时足额缴纳当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所得税。根据当地移民局所颁布条例的规定,注册公司需满足注册年满一年后,并且在该年内具有税收上缴记录的要求,方能向移民局申请雇佣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员工,或为公司董事会和理事会成员办理工作许可。拉脱维亚企业聘请外国人来拉脱维亚工作的工作许可由拉方雇主在拉脱维亚办理。有职位空缺时,雇主必须先在当地报纸刊登招聘启事,1个月内没有在当地找到合适的人选,方可申请聘请外国人。申请时,雇主需提供该外国人具有从事该项工作资格的证明。受雇于多个雇主的外国人需要分别申请工作许可。

拉脱维亚发放的有效工作许可为:2014年初5502份,2015年初增至6165份,2016年初增至7590份,2017年初达到8625份(其中3875份发给了非欧盟国家人员)。依次为:乌克兰(1770),立陶宛(1155),俄罗斯(811),保加利亚(741),白俄罗斯(541),德国(326),英国(293),爱沙尼亚(270),意大利(267),波兰(217),法国(180),罗马尼亚(169),丹麦(155),其他国家合计1730份。

“欧洲移民网络”组织调查,拉脱维亚最短缺的12个职业是软件开发人员、信息通信及技术操作技术人员、影视、舞台剧等的导演和制片人、包装工 (手工作业)、商业服务代理 (不区分具体类型)、工程专业人员(不区分具体类型)、施工经理、服务员、农业和工业机械维修人员、商场销售助理、教师 (小学教育)、地质学家和地球物理学家。

六、工会运动情况

拉脱维亚《劳动法》规定,雇用5人以上的企业,可以成立本企业的工会组织。在一些设有行业工会的产业,只有参加雇主协会才能够与行业工会谈判对话。

拉脱维亚自由工会联合会(Free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 of Latvia,简称LBAS),成立于1990年5月,旨在保护职工权益,并与拉政府和拉雇主联合会开展三方合作。该联合会现协调20个独立工会组织,主要有:民航工会联合会、护理人员工会、建筑工人工会、道路工人工会、铁路工人工会、能源工人工会、工业工会工会、教育和科学工人工会、工会文化活动联合会、农业和食品工业工人工会、森林球工人工会、地方政府工会、公务员职工工会、通信工人工会、商业工会、商船队海员联盟、水运工会联合会、国家机构及自治政府和金融部门雇员工会、警察联合工会、健康和社会保障工人工会等。

2015年11月,拉脱维亚2.2万名教师为提高薪酬进行了大规模罢工。2016年9月,拉脱维亚医务工作者联盟为提高薪酬进行了罢工。2017年7月,拉脱维亚家庭医生协会及超过600名家庭医生因未能与拉政府就提高出诊费用达成一致进行罢工。(驻拉脱维亚使馆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