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政府发布《国际采掘业透明度倡议框架下几内亚2016年国别报告》
几内亚于2014年7月正式加入“国际采掘业透明度倡议”(Extractive Industries Transparency Initiative, EITI)。按照“国际采掘业透明度倡议”的要求,几内亚政府需要每年向“国际采掘业透明度倡议”组织提交国别矿业报告。
6月27日,几内亚地矿部和国际采掘业透明度倡议几内亚委员会联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国际采掘业透明度倡议框架下几内亚2016年国别报告》。
根据该报告,2016年,外国采矿企业缴纳各类税费及地方社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金合计29031亿几郎(约折合3.23亿美元),几内亚国有矿业公司缴纳税费2857亿几郎(约折合3174万美元); 矿业向国家财政贡献的净收入为28872亿几郎(约折合3.2亿美元)。
2016年几内亚矿业报告ITIE-Guinée-2016-version-finale-rapport-ITIE-2016-29-06-18.pdf
驻几内亚使馆经商处
2018年6月29日
新闻背景:
采掘业透明度倡议国际组织简介
《采掘业透明度倡议》(Extractive Industries Transparency Initiative, EITI)是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于2002年9月推出的。
在很多国家,来自石油、天然气和采矿业的金钱往往与贫困、冲突和腐败相连。这一现象通常被称为“资源诅咒”,其产生原因则往往与这些公司向政府支付以及政府向这些公司征税时缺少透明度与问责制有关。EITI(《采掘业透明度倡议》)的目的就是要健全透明度与问责制。这是一个得到公司联盟、政府、投资商和公民社会组织支持的自愿行动。除通过其他措施提高政府的预算透明度外,EITI启动了一项使市民可以监督政府财政利用状况的程序。
通过鼓励以石油、天然气和采矿业为收入的国家更大限度地提高透明度和加强责任追究制,可以减轻因理财不善而引起的潜在负面影响,从而使这些收入成为经济长期发展的重要动力,为持续发展和减少贫困作出贡献。
支持促进透明度和加强责任追究制是富资源国家、采掘业公司以及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许多国家在此方面已取得长足进步。国际社会亦对此给予支持。2003年,八国集团在埃维昂发表了<反腐败和提高透明度宣言>。2004年的海岛峰会上,有四个国家通过了透明度契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财政透明度良好行为守则>及相关手册,已在其会员国内提倡财政透明度,同时通过标准与守则遵守情况报告,对实施进程予以监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均通过政策建议、政策性贷项目贷款和技术援助等方式促进更有效的资源收入管理。
作为改进管理水平的补充手段,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于2002年9月推出了EITI。EITI 为拓宽和探讨财政管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切入点。自EITI实施以来,EITI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然而落实此项计划的重点乃在于各个国家。由国家主办并由公司参与这项计划意味着向国内和国际社会发出承诺,表明要在公众生活、政府管理和商业交往方面提高透明度和加强责任追究制。参与EITI实施的国家主要通过部分拓宽管理手段,或作为拓宽管理手段的切入点从中获益。改进资源收入管理手段将使这些资源得到更有效的管理,并更有效地促进经济和政治稳定。改善管理手段还能逐步防止围绕石油、天然气和采矿业产生的冲突。实施EITI还有益于改善投资环境,政府可向投资商和国际金融机构明确表示其提高透明度的承诺。对公司和投资商而言,其获益主要表现为降低了政治和信誉风险。因管理缺乏透明度而引发的政治不稳定肯定影响投资。采掘业的投资属资本密集型投资,收回资本需依靠长期稳定的局面,减少不稳定因素有益于发展。透明度还有助于公司提高活动空间,通过公开公司向政府的付款,可以证明他们的投资对社会的贡献。
对公众社会而言,通过更多地了解有关政府代表民众管理这些收入的公共信息,有助于提高政府的信任度。
利益相关者
就国家层面而言,EITI是政府领导的行动。然而,EITI的原则及规范提倡广泛社会团体的积极参与。广泛的地区性领导和参与不可缺少,同时需要众多的利益相关者积极、
公开的参与。
利益相关者是指对EITI的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个人、社团、团体或组织,包括受该计划(正面或负面)影响和有(积极或消极)能力影响该计划的人士。利益相关者将从政府机构、私营部门和公众社会中遴选。利益相关者将按照其所享利益级别和对实施计划的影响程度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一般利益相关者。各国的划分情况不尽相同,但所有国家的参与者大同小异。
原则及规范
2003年,英国政府在伦敦召开兰开斯特宫会议,不同性质的国家、公司和公众社团参加了会议。与会者通过了一项原则声明,同意加强采掘业的付款和收入透明度,既现在的EITI原则和该项行动的基础。
兰开斯特宫会议之后,EITI继续寻求国际上的支持,包括各国政府、大型跨国公司、掌握近7万亿美元资产的机构投资者、非政府团体以及国际机构等。更重要的是一些国家,既:阿塞拜疆、刚果共和国、加纳、吉尔吉斯共和国、尼日利亚、圣多美普林西比、东帝汶、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均开始阐释并实施这些原则,在形成EITI方面起到了重要的角色。这是EITI的重要实验阶段。实施国按照EITI原则,将EITI与本国其他原有制度相结合,形成了工作计划,将相关程序本国化。
在此阶段中,实施EITI中积累的各种经验使该行动计划更加丰富多彩。但这也引起了是否有必要制订明确实施指导原则的争论,目前仍注重自愿性原则和按照本国实情实施计划。
在完成实验阶段、并吸收更多富资源国家参加EITI后,需要制订一套所有希望实施EITI 的国家都能接受的标准。
在EITI的2005年伦敦会议上,EITI的参与者通过了实施标准,同时还鼓励各国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超越这些最低标准要求。他们对试验阶段所学到的帮助实施国和支持公司的经验给予积极高度评价,对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财政透明度良好行为守则》和<财政透明度手册>中的良好行为指导条款表示欢迎。与会者还接受将EITI资源手册作为实施行动的补充和说明性文件。
EITI 之原则
1.我们都相信,谨慎地利用自然资源财富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从而带动可持续发展和减少贫困,反之,如果管理不善,可造成负面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2.我们确信,管理自然资源财富、造福于国民是主权政府为国家发展利益应行使的职责。
3.我们承认,资源采掘的收益流需经过多年方能收效,并非常受价格影响。
4.我们承认,公众对政府收入和支出的长期了解有助于公众思考和选择适当并现实的持续发展道路。
5.我们强调政府和采掘业公司保持透明度的重要性,以及加强公有财富管理和问责制的必要性。
6.我们承认,实现更大程度的透明度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和法律的规定。
7.我们承认,财政透明度将改善国内和国外直接投资环境。
8.我们信任政府在管理收益流和公众支出方面对其全体公民表现出的问责原则与实践。
9.我们鼓励在公众生活、政府运作和商业交往中保持高度透明和问责制。
10.我们认为,需要建立一个简单易行、广泛一致并且可运作的披露收支的途径。
11.我们认为,某一国的付款披露应包括所有在该国运营的采掘业公司。
12.我们认为,在寻求解决方案时,所有利益相关者均应作出重要和相关贡献,包括政府以及机构、采掘业公司、服务公司、多边组织、金融机构、投资商和非政府组织。
EITI 之标准 1.以大众可接触、全面、易懂的方式,定期性地向大众公布所有公司向政府缴纳的实质性的石油、天然气和采矿付款(简称“付款”)和政府从石油、天然气和采矿公司收到的所有实质性收入(简称“收入”)。
EITI 之标准
2.当不具备审计手段时,应将付款和收入交由可靠、独立的审计机构按照国际审计标准审计。
3.付款和收入应由可信、独立的行政官按照国际审计标准核对,并公布行政官对账目核对的意见,包括误差。
4.本方法适用包括国有公司在内的所有公司。
5.公众社会作为参与者积极参与本程序的设计、监督和评估,并参与公众监督。
6.由东道政府为实现上述目的制订一项公开、财政上具有持续性的工作计划,必要时可寻求国际金融机构的协助,包括可检测的目标、实施时间表,以及对潜在制约因素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