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家网站1月17日消息。欧盟国家本周二签署声明,同意在12月前终止约200个盟内投资条约。
声明指出,根据2018年欧洲法院判决,欧盟国家间条约的仲裁条款是违法的。这些条款允许外国投资者在涉及歧视的案件中向他国发起诉讼,要求经济补偿。目前,与盟外国家达成的协议中仍可以包含这些条款。预计今年欧洲法院将针对与盟外国家的这些协议是否违反欧盟法律进行裁决。
欧委会仍致力于加强与包括加拿大、新加坡和越南等国家的外部投资保护,但多年以来,欧委会一直认为欧盟成员国应当取消内部的投资协定,其中许多协定可以追溯到苏联解体时期,当时东欧国家的司法体系不能够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
声明表示,欧盟国家“将终止所有盟内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并要求正在处理纠纷案件的仲裁庭出于“缺少有效同意”的原因而停止进程。声明指出成员国“将尽最大努力”在12月6日之前终止双边协定。
欧委会副主席瓦尔季斯·东布罗夫斯基斯对此决定表示欢迎,并指出“这将确保所有欧盟投资者依据欧盟法律享受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