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家新闻社4月4日援引社会政策部消息报,乌社会政策部制定一项新法案,允许员工在雇主拖欠工资超过15日以上的,工人有权不去上班。
文件规定,如果工资拖欠超过15日,雇员可以在整个拖欠期停工,并不迟于两个工作日向业主或其授权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由于拖欠工资停工期间,雇主或其授权机构按照集体或劳动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补偿金,补偿金不低于工资额定的三分之二。
法律条文规定,雇员暂时停止工作不能成为对其实施纪律制裁的理由。
同时条文还规定,不允许员工在停工的情况下威胁到人类生命或健康,或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威胁。
法案规定,禁止检查院、法院、武装部队、自治政府、地方政府、安全部门和维护社会秩序部门的工作人员(除技术和服务人员外)怠工。
据报,截止到2019年3月1日,工资拖欠总额达24.468亿格里夫纳,环比减少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