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之光》12月7日报道,缅甸中央银行12月6日发布2023第26号通告称,2023年7月13日曾发布2023第15号通告,要求将出口贸易所获外汇收入的50%按央行相关规定兑换为缅币。现将此结汇比例调整为35%。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被依照《外汇管理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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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之光》12月7日报道,缅甸中央银行12月6日发布2023第26号通告称,2023年7月13日曾发布2023第15号通告,要求将出口贸易所获外汇收入的50%按央行相关规定兑换为缅币。现将此结汇比例调整为35%。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被依照《外汇管理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