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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旦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

2019-11-06 11:25:52 驻约旦使馆经商处
摘要:外国投资者在约旦基本享受和约旦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并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外国投资者在约旦基本享受和约旦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除享受2014年30号法案《投资法》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外,对符合规定的外国投资者还可赋予约旦国籍和居留权。

一、外资的国民待遇

1. 除少数行业外,对外资所有权无限制。对特定行业,约旦资本占股50%以上即视为约旦企业。

2. 开发区和自由区内企业,可由外资全资拥有。

3. 外资企业享有国民待遇,资本可自由流动,有权诉诸各类争端解决机制。

4. 外资企业可享受约旦投资委一窗式服务,符合规定的外国投资者及其家属和员工可拥有约旦国籍或居留权。

约旦政府由2018年2月开始,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国投资者赋予约旦国籍:(1)在约旦中央银行(CBJ)存入一笔50万美元的零息五年期存款,或以CBJ决定的利率购买同等价值的国债,期限不少于十年;(2)购买价值150万美元的证券投资组合,或在至少五年内向中小企业投资100万美元;(3)在约旦投资200万美元,或在安曼以外的省注册投资150万美元,至少创造20个工作岗位,且运营3年以上;(4)经约旦土地和调查署确认,任何非约旦人购买价值至少20万约第的资产,且在10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出售或处置该资产,都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5)获得上述身份的投资者,如果是其家庭唯一赡养人,其配偶、未婚、丧偶或离婚的女儿、18岁以下的儿子和父母可获得类似身份。

二、投资的税收优惠

1. 根据约旦2014年30号法案《投资法》,对在亚喀巴经济特区以外的特定行业和特定区域实行税费减免。

在经济开发区和自贸区外实行行业性税收优惠,具体包括:(1)对农业和家畜,医院和特殊医疗中心,酒店和旅游设施,娱乐和旅游娱乐设施,呼叫中心,科研中心和实验室,艺术和传媒,会议和展览中心,油气水管道运输配,海运、空运和铁路运输等行业免征关税,增值税税率0%。(2)部分欠发达区域享受应纳所得税减免25%-75%。

在经济开发区内实行区域性税收优惠,具体包括:(1)区内企业(除银行、电信、金融代理、运输、保险、发电和电力运输、水气油输送等行业外),所得税率为5%。(2)企业自用于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增值税率为0%;销售并用于区内消费的产品和服务,增值税率为7%。区外企业向区内企业销售产品或服务可以要求退税。(3)用于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进口时免征关税和相关费用,包括:原料、机器设备及其零配件、建材。

在自贸区内实行区域性税收优惠,具体包括:(1)区内部分企业免所得税,包括:出口及转口贸易企业、向区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2)区内非约旦籍雇员薪金所得免所得税。(3)企业自用于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增值税率为0%;销售并用于区内消费的产品和服务,增值税率为0%。区外企业向区内企业销售产品或服务可以要求退税。(4)区内企业向国外出口货物免关税和所有税费;进口原料、机器设备及其零配件、建材免关税和所有税费。

2. 亚喀巴经济特区税收优惠。根据约旦2000年32号法案《亚喀巴经济特区法》。(1)增值税。区内使用增值税率7%。(2)所得税。区内注册企业所得税率5%。(3)关税。亚喀巴经济特区除13种非免税商品及烟酒外,其余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非免税商品关税税率为7% ,烟酒税率为165%。(4)印花税。私有企业之间签订合同免税,与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税率为合同额的0.15%。

三、投资的其他优惠

1. 为工商业投资者雇佣约旦工人提供直接奖励,企业可获得每年每名约旦工人(代替外籍工人)240约第的补贴。

2. 降低工业能源成本。对中小型工业企业超出上一年年的用电部分,电价降低10菲尔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