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立法者告知国民议会,政府对所有在公私伙伴关系(PPP)下开展的项目,必须进行全面审核,以确保其效率和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在国民议会代表与政府官员讨论《公私合营法》时,议会常设委员会成员表示,决策者必须向公众保证达成这些项目的最高质量,同时还要确保它们对私人投资者具有足够的吸引力。
《公私合营法》草案由项目准备、合同授予、土地收购和人员安置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效率和可行性评估相关的法规组成。PPP项目流程通常为建造—运营—转让(BOT)和建造—转让(BT),这种模式在运输行业中十分常见。近来,公众对一些公私合作项目进展的停滞提出质疑,同时担心项目的建造地点有误,导致投资者、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冲突。
在落实如对高速公路收费等PPP项目的私人投资时,政府通常会签订合同,并给投资者一段特定时间来经营该项目,直至达到盈亏平衡点。越南宁平省副市长表示,PPP项目的实质是政府领导并呼吁私人投资者加入,这意味着国家机构和投资者都必须遵守审计法规。
资料来源:Vietnam News